通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鼎天盛华(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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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研讨了网络数据通信的基本原理和最新技术,以计算机网络的五层体系结构为主线,详细说明了每一层的工作原理与实现的功能。2、第1章主要阐释《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的主体结构及计算机网络的一些最基本概念;第2章至第6章为计算机网络从物理层至应用层的各层功能、协议、工作原理的分析研究;第7章阐述了无线网络的主要协议标准和关键技术及应用范围;第8章探讨了网络安全的几种常见问题,并以比较的方式提出了解决方案。3、《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阐述,翔实研讨了计算机网络的组成结构以及信息安全的基本原理,并列举了大量实例进行说明。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番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第三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和检查,组织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第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第六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第七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情况进行评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并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评审。第八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集团公司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办理其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分公司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其负责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作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决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备案;(三)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第九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办理通信网络单元备案,应当提交以下信息:(一)通信网络单元的名称、级别和主要功能;(二)通信网络单元责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三)通信网络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四)通信网络单元的拓扑架构、网络边界、主要软硬件及型号和关键设施位置;(五)电信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涉及通信网络安全的其他信息。前款规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信管理机构变更备案。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报备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第+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通知备案单位予以补正。第十一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符合性评测:(一)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调整的,应当自调整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评测结束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或者整改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第十二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一)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国家重大活动举办前,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安全风险评估结束后三十日内,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隐患处理情况或者处理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第十三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通信网络单元的重要线路、设备、系统和数据等进行备份。第十四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演练,检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参加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演练。第十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建设和运行通信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对本单位通信网络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测。第十六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通信网络安全评测、评估、监测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根据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前款规定的受托机构的安全评测、评估、监测能力指导。第十七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电信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检查措施:(一)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符合性评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二)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有关网络安全防护的文档和工作记录;(三)向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四)查验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有关设施;(五)对通信网络进行技术性分析和测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措施。第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通信网络安全检查活动。第十九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第二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不得影响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接受检查的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单位的安全软件、设备或者其他产品。第二十一条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于检查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保密的义务。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电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网络通信安全的含义根据国际组织的相关定义,网络通信安全是保障信息在传输形式中实现的可用性、完整性、可靠性以及具有较大的保密性。而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网络通信安全可靠性是根据网络中的相关特点,利用一些安全措施对计算机网络中出现的硬件问题、软件问题以及各个数据信息加以防范和保护行为,从而防止相关服务出现一定的窃取行为。2、安全威胁多来源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发达的通信技术也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沟通渠道,通信技术的影响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然而,先进的通信技术在方便生活和生产的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威胁,而其威胁主要集中在安全方面。通信技术的威胁具有多来源的特征,具体来说,其来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来源于软件。各种商业软件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特别是在智能手机与计算机高度普及的今天,通信系统使用的商业软件极具公开化,这就直接加剧了通信的危险性。实际数据表明,没有一种软件是完全安全的,也就是说所有的软件都不可避免、或多或少的存在安全漏洞。这些漏洞的存在恰恰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黑客等对这些漏洞进行利用,进一步对于用户的私人资料进行窃取和破坏。2.来源于病毒。大家对于计算机病毒都不陌生,通信网络之所以会出现安全隐患,其中一方面的重要因素就是计算机病毒的存在和传播。因特网是计算机病毒传播的主要渠道,因此,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打个比方,病毒侵入网络通信就如细菌侵蚀细胞,对信息系统形成大规模的感染,对信息通道形成阻塞,导致计算机瘫痪。3.来源于通信道。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也极其容易被窃取,所以通信道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一旦缺乏电磁屏蔽伞或者其不能发挥对网络讯息的保护作用,就会造成传输内容在传输过程中被人拦截,使得重要机密外漏,对企业和个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都是难以估量和无法挽回的。人们当今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网络通信安全,安全通信不仅仅关系到用户个人的信息和财产安全,同时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多学习网络安全小知识。